第2个回答 2011-05-07
1、依据考核奖惩情况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级管理。管理级别分为三级四等。即严管、普管和二级宽管、一级宽管。
2、级别确定。社区服刑人员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定为普管级;普管级社区服刑人员在月度考评中获得两次良好以上等级或有立功表现的,升为二级宽管;二级宽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自定为二级宽管之月起月度考评中连续获得两次良好以上等级的,升为一级宽管;普管级的社区服刑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直接升为一级宽管。社区服刑人员在宽管期间,如出现一次扣分在5分(含5分)以上或当月累计扣10分(含10分)以上的情况,降一级管理。
社区服刑人员受到警告处分或治安处罚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扣分30分(含30分)以上,定为严管级。被定为严管级的须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评定在一般等级以上的方可升为普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