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被单位私自用来缴税,但我并没有参与工作并获得工资,怎么办?

我在读博。上个月帮老师做课题得到了1000元劳务费,师兄帮我领钱,但他发现我该月和上个月的个人所得费均超过2000元,换句话说我的身份证已经被用来领他人的个人所得费了,加上我自己得到的1000元已经超过了2000元,我再领自己这1000元时就得多交200元税!但是,我并没有做任何盈利性的工作,也没把身份证给别人。后来,师兄帮我查了,才知道是我所在的文学院私自用我的身份证报账(具体操作过程我丝毫不清楚)。师兄嘱咐我这事儿就不要告诉别人了,也别往上找了,没办法的事情。
但是,我以后自己做兼职或做课题挣钱怎么办?加上院里的报账超过2000元怎么办呢?我自己就得忍气吞声替院系多交个人所得税吗?院系要用我的身份证用到什么时候?怎样才能妥善地解决这类问题?
请懂的朋友帮帮我!!!十分感谢!

这个其实只要按正常的处理方式去处理即可,你就是一个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的人,你也不知道是谁冒用的,你不愿意无缘无故替人多交200块的税,把这个意思表达出来即可,其他的就看别人的表现了,应该会有人给你把这个钱补上的,或者其他方面给你打招呼,有所补偿。如果你想息事宁人,就可以在这个时候收手了,如果没有任何反应,继续就是,直到有人做出反应为止。我想最差的情况也能保证这样的事不会再次发生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补充一下,你最好先和你那个师兄沟通一下,了解一下他那个别让你往上找了,你他自己的意思,还是别人的意思,如果是别人的意思,你就把你不愿意给人白交200块钱的这个想法告诉他,其他的就不用做了;如果只是他自己的意思,那么你再考虑按我上面说的做。
忍气吞声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少要让做错事的人知道事情发了,而且你很不满,这个态度要表达出去,然后再考虑是继续闹下去还是息事宁人,这才能解决问题,不然这样的事情还是会继续发生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11
博兄,你师兄说得对其实文院这么做也是为了大家好,如果凡事都顶真的话,以后你真的踏上工作岗位怎么做?文院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和院里协商不扣你的劳务个人所得税。他们能够解决的。你心里明白其实个人的损失也只不过是200元,而为了这200元和院里关系搞僵的话是远远不划算的。
第2个回答  2011-05-10
按照我国的身份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个人的身份证不能任意转借或恶意用作它途,在这件事情中,你事先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了,遇到这种情况,你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与此事的无关,并请求相关机关恢复原状。一般来说,用他人的身份证代理相关民事行为时,要由身份证件的所有人出具相关的委托协议,如果没有,一般是无效的。因此你可以向相关的机关申请复查,尤其是你们文学院出具的相关材料中有无明显违法的痕迹,尤其要审查你出具的委托协议,如果有伪造的委托协议,你就申请字迹鉴定,如果没有,那就更加说明他们的不合法。一般来说,这种事情是容易弄清楚的,关键在于相关证据的把握和提出追问

请问“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是什么?“向相关的机关申请复查”这里“相关的机关”又是什么?我对这件事的整个来龙去脉都丝毫不清楚,也不知道是院系的什么部门用了我的身份证给谁缴税,也不知道该从何入手查询。我一直是在校学生,没参加过工作,对这方面的事宜一无所知,请问我该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追答

具体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由证明自己不知此事的第三方证人证言,能证明自己与其事无关的其他旁证,相关事件的描述材料,个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这里的相关机关主要就是指税收机关,等你相关材料准备好后,可以向征收你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一般来说,是可以弄清楚的

第3个回答  2011-05-10
私下商量着,和气解决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