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养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那么收养了一个孩子之后又生育了一个孩子,那违反

关于收养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那么收养了一个孩子之后又生育了一个孩子,那违反收养规定么?是说只能收养一个但并不意味着不能再生育一个孩子这是法律的意思吧?如果收养了但后生育了,那收养关系想解除的也可解除的吧?

根据收养法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根据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因此,收养孩子以后,如果要生育,必须符合二胎规定,否则违反计划生育法。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因此,收养后再生育,也不能随意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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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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