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昌平幼小衔接,在昌平有房子,但一方在北京有社保一方没有,可以办学籍吗

2015昌平幼小衔接,在昌平有房子,但一方在北京有社保一方没有,可以办学籍吗?谢谢!

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务工就业证明须在昌平区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半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截至申请月的上上月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含4个月)保险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即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个人可以登陆http://www.bjrbj.gov.cn/csibiz/注册并打印),补缴保险的不属于连续缴费。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2014年12月31日前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无完税凭证应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三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3.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2014年12月31日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在昌平区登记注册单位的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涉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三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登记注册单位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申请人在昌平区自有商品住宅且已取得《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可提供在本市务工就业证明材料。追问

请问提供一方的还是要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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