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局对违法占地不处理可以去土地督察局举报吗

如题所述

  可以去土地督察局进行反映,土地督察局有监督土地执法行为的职能。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可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进行反映。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二十一)明确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权力和责任在中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权力和利益在地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负主要责任。在确保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地安排,依照法定权限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进行审批,按规定用途决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分成部分的分配和使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并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基层。
  (二十四)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坚决纠正违法用地只通过罚款就补办合法手续的行为。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监督土地执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有关行政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27
可以去纪检委或法院以渎职罪起诉,或拔打省国土资源厅举报电话(免费)省城区号+12336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1-14
岳阳县筻口镇花坪村八组赵东红私自毁田修路举报一年了,赵六四,汤小芹,易建华,他们村干部不但不管还说可以填,这还有法律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