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一个月两次工资的个税问题

我单位从别人手里买下现在单位,

营业执照只是改了法人,也就是说营业执照的登记日期是07年

但是税务登记证却是新的11年03月

现在补发以前工资

3月份发的是1月的工资

4月发了2月+3月工资

这样就牵扯到个税问题了

按正常,应该把两次工资加一起算个税

例如,一个人税前工资是4000

也就是说他该交的个税是4000-2000-165=1835*0.1-25=158.5

两个月也就317

但是工资合计该交的个税就是8000-2000-165=5835*0.2-375=792

虽然我们不是偷税漏税的单位也没有必要这么无私奉献吧····

在地税的申报平台上有个税补录

但是我们税务登记是3月以后

也没有需要我们补录的信息啊···

希望大虾们帮帮我

但是也没必要多交
我寻思了两个解决问题的方案

一个呢就是压一个月的个税

因为我们的税务登记证是3月

只要我们3月以后都准时交税就可以

第二个呢就是把其中一个月的工资当做上年的奖金

这样的话,用4000/12=333.33<500,要交的税是333.33*0.05=16.67

这样还比正常的少141.83呢

第二种有点不道德,不过我也是被逼的

谁让税务一口咬定我们就要合计呢

我在网上查的第二种算法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只允许用一次

那么说今年的年底奖金是不是可以算在明年里?

我感觉像这种好事有点不对劲

希望你们给我点意见

谢谢啦···

这种情况现实中经常发生,多月工资一次性发放合并计征个税,合法但不合理。与税务机关再协调一下吧,分月计算最公平。
当然了,你的账务处理上如果是发生当月已经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而实际并没有发放的话,在当月就计算应纳个税比较好一些。如果当月没有计算个税,以后月份计算的话,可以考虑调整一下账务。
压一个月的个税似乎不妥,被查到可能会受处罚。按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办法来处理,似是可行,但要考虑本年再发奖金的个税处理问题。如果本年的年终奖留到明年发放,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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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9
应该可以分两次发工资,两次申报,这样个税就一样了。追问

那么我怎么两次申报呢?

我刚电话咨询我们这的地税局

他们一口咬定要合并

我决定宁死不多交税···

第2个回答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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