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工伤鉴定机构及赔偿标准

我爸爸在太原盛凯绿化有限公司做工人 ,在上班期间不慎将大腿摔伤了,到医院拍片 结果大腿骨头裂缝,但未错位,一个月的治疗后 已经可以下床了,请问这样的情况能评上几级伤残,不能评上的话 能赔偿多少误工费?

按工伤鉴定标准,可以评到十级伤残。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等级以鉴定结论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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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2
可以评上伤残,具体根据2011《国务院工伤条例》规定。
第2个回答  2011-06-22
  可以评上残,估计在10级左右。但首先要让你父亲做工伤认定,然后再治疗结束后在做伤残鉴定。程序是:先做工伤认定,到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工伤发生后一年以内),需要的材料有:(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后,在你父亲治疗结束后,再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需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赔偿数额:除医疗费用及你父亲工伤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全部负担外,你父亲还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你父亲单位给你父亲入有社保工伤险,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社保,以上费用都有单位负担。追问

如果没有签劳务合同呢!他平日的工地也是不固定的 有时200多 有时100多一点?这样的话 以什么为准呢?

追答

没签合同也不要紧,只要他与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可,至于工资,是算他的平均工资,就是一年当中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当无法确定时可参照当地上一年的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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