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遇到些劳动合同中的问题急需各位高手帮忙解惑!

我是下个月即将毕业的上海大学生,在今年1月的时候开始在一家上海的一家资产评估单位实习,至今有快5个多月了,马上临近毕业了。这些天单位找我商量毕业后的转正事宜,其中提到需要我在实习结束后(也就是下个月中旬)再试用三个月,且试用期不加金的。然后是提到要签订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规定每月工资1500,加3金,但还提到要有10000元的合同违约金。而且据我了解单位不会为我提供任何培训或相关服务。
我想请教各位专家的问题是:(1)我已实习6个月了,那么3个月试用期要求还是否符合规定?(2)即使有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内不给我加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单位单方面提出的10000元违约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4)如果是无效合同,我签了后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违约金吗?
谢谢各位指教!!

1,实习期不算试用期,这个你没办法。

2,必须先签订合同,即在你试用期开始之前,签了合同,公司才有权规定你的试用期,否则计算工资时要按照正式工资计算,3年的合同规定3个月试用是合理的,具体算法是3年合同,头3个月是试用,后边33个月是正式,即3+33=36,劳动法规定无论试用还是正式一律有金。

3,违约金是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限制,你签了表示你认可,这个不能成为合同无效的理由。

4,如果是在原则问题上,比如保险和试用期问题,有违规现象,这个合同无效,即使签了劳动者不用承担责任,而用工一方有责任。

给你的建议:

单位如果是一上来就和你签了合同,说明第一,公司在人事制度上还算按法律办事,你想钻空子不容易;第二,这个单位留不住人,所以才设置了这么高的违约金,这其中的缘故你要认真分析,如果日后单位故意设置难题,逼你走人,那么你的日子就难过了,你到时候很被动,还有金钱上的损失。

如果单位没有一上来签合同,你就要做好全方位准备计算好自己在法律规定内最多能拿到多少工资,千万别仁慈别客气,工作满一个月的时候可以试探一下老总,问他什么时候签合同,因为劳动法规定一开始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在开始工作一个月内补签,那个时候根据他的回答来看,马上签了的话参照我刚才说的情况自己考虑清楚,如果还拖着不签,把你计算好的工资数额告诉他,不要再耽误自己的时间,对方是个骗子的面大,也放心,钱他会如数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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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6-17
实习与试用期为两码事,实习与试用期的工作性质是不一样的.实习不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而属于你所修的专业而与劳动单位建立的另一份合同.所以实习期不影响试用期.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由此,关于试用期部分不算违约.
是否加金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法律一概不问,不要说试用期内不加金,就算正式工作期间不加金也不能说是违法的,当然薪水不可低于当地最低保障.
关于违约金部分,劳动法未见有规定,所以使用合同法部分.违约金最高额为合同标的之20%,以三年劳动合同计算三年之薪水,最少有54000元,所以20%为10800,所以10000元之违约金未违法律之规定.公司签定合同应当有法律顾问参与当中.
最后一个问题本不应再回答了,但顺便提一下,如果我告诉了你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你明知合同是无效的仍然签定的话,违约金自然可以取回,但你仍得承担缔约责任,所以,千万不做这样的事.

参考资料:劳动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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