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诊断失误怎么追究他们责任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 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规定,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 医疗事故等级 ,以及卫生部《 医疗事故分级 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 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 医疗纠纷案件 时,对 不构成医疗事故 ,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 承担民事责任 。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 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第一款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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