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的公办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法规,在外兼职是禁止的。
教师职能是教师职业的功用与效能。教师在培养人才过程中的实际作用。可归纳为:
(1)、传播和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使之延续与发展。
(2)、依据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特点,通过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与体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宣传社会思想,发展与创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4)、广泛为社会服务。
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