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补办后来又找到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有效期内找到了还能用身份证。但如果新的身份证已经发下来了,旧的身份证应该上交身份证办理机关,因为有可能出现新旧身份证的信息的不对称,再使用旧证,反会带去麻烦。虽然丢失的身份证找了回来,但是和户籍系统上最新办理的身份证照片有效期等信息不同,因此部分部门办理业务还是办理不了的,建议使用新的身份证并交回旧的找回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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