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登记挂牌阶段(2021年8月5日-2021年10月31日)。一是加强源头监管。 全面排查清理市中心城区非标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二是对电动车进行登记挂牌或悬挂防盗识别编码牌,对录入登记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协调相关单位,对登记挂牌期间阻挠、干扰行为依法处置。四是负责城区电动车销售企业登记管理,组织落实通告发布之后电动车带牌销售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以各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按网格化布局划分若干执法行动单元,组织相应数量的联合执法队,集中开展现场执法。一是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车行为;二是对非法营运的电动车开展查处行动;三是对尚未自行拆除加篷改装改型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路面执法人员引导其自行拆除加装设施,并对电动车所有人居住地进行登记、统计,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指挥部依据登记、统计数据对办事处(乡、镇)进行排名通报;四是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是继续对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现存的电动车进行登记挂牌或悬挂防盗识别编码牌 ;六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社会共同倡导、劝导电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力争头盔佩戴率达到70%以上。

(三)规范管理阶段(2022年1月1日以后)。建立完善源头管控、执法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长效管理机制,并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管理机制。

法律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登记挂牌阶段(2021年8月5日-2021年10月31日)

一是加强源头监管。 全面排查清理市中心城区非标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二是对电动车进行登记挂牌或悬挂防盗识别编码牌,对录入登记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协调相关单位,对登记挂牌期间阻挠、干扰行为依法处置。四是负责城区电动车销售企业登记管理,组织落实通告发布之后电动车带牌销售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以各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按网格化布局划分若干执法行动单元,组织相应数量的联合执法队,集中开展现场执法。一是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车行为;二是对非法营运的电动车开展查处行动;三是对尚未自行拆除加篷改装改型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路面执法人员引导其自行拆除加装设施,并对电动车所有人居住地进行登记、统计,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指挥部依据登记、统计数据对办事处(乡、镇)进行排名通报;四是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是继续对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现存的电动车进行登记挂牌或悬挂防盗识别编码牌 ;六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社会共同倡导、劝导电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力争头盔佩戴率达到70%以上。

(三)规范管理阶段(2022年1月1日以后)。

建立完善源头管控、执法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长效管理机制,并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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