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狼的翻译是什么?

如题所述

初一《狼》的翻译: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 

屠夫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

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杀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诱惑敌方。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原文:清·蒲松龄《聊斋志异》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创作背景:

康熙元年(1662),蒲松龄22岁时开始撰写狐鬼故事。康熙十八年(1679)春,40岁的蒲松龄初次将手稿集结成书,名为《聊斋志异》,南高珩作序。此后屡有增补。直至康熙三十九年(1700)前后和康熙四十六年(1707),该书还有少量补作。《聊斋志异》的写作历时四十余年,倾注了蒲松龄大半生精力。 

作者:

蒲松龄远祖蒲鲁浑与蒲居仁在元代官居三品,蒲鲁浑和蒲居仁是女真人,女真人从金代就开始汉化,在元代被划归为“汉人”。

蒲氏自明代初年,世居淄川城东满井庄,后以族姓日蕃,别姓绝少,改名蒲家庄。蒲氏虽非名门望族,但多读书,获科举功名者代不乏人。蒲松龄的父亲名蒲槃,幼习举子业,乡里称博学洽闻,科举不利,弃儒经商,饶有赢馀,“称素封”,待经过明清之际的战乱,加以子女较多,食指日繁,家道遂衰落。

蒲松龄一生的文学生涯,摇摆于传统的雅文学和民间的俗文学之间。他生长于农村,幼年受过乡村农民文化的熏陶,会唱俗曲,也曾自撰新词,只是近世传抄的“聊斋小曲”已不辨真伪。他身为文士,以能文为乡里称道。所写文章多是骈散结合,文采斐然,惜乎多是代人歌哭的应酬文字,只有几篇赋事状物的四六文,才是属于他自己的文学作品,被辞赋史家推为清初辞赋之能手。

蒲松龄自谓“喜人谈鬼”,“雅爱搜神”。有文献表明他从青年时期便热衷记述奇闻异事,写作狐鬼故事。对一位志在入仕的秀才来说,这未免是不务正业,“可怜无补费精神”。为此,他曾受到友好的劝阻、不友好的讥讽。

40岁时,他将已做成的篇章结集成册,定名为《聊斋志异》,并且撰写了情辞凄婉、意蕴深沉的序文——《聊斋自志》,自述写作的苦衷,期待为人理解。他没有屈从社会的偏见,此后仍然执着地写作,直到年逾花甲,方才逐渐搁笔。《聊斋志异》,是他在大半生的时间里陆续创作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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