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如题所述

教育局是教育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加强全市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等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区县、开发区、各行业的教育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落实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负责全市教育督导、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和扫除文盲工作,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具体工作。

(六)按管理权限负责教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七)负责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市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区县和开发区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

(八)指导全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承担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工作。

(九)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工作,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负责市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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