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团体赛积分规则如下:
1. 获得团体赛胜利的队伍将获得3分,平局获得1分,失败则获得0分。
2. 团体赛采取五场三胜制,即每队需要赢得三场比赛才能获得胜利。
3. 如果两队在决胜局中打平,则需要进行加赛,直至有一方获得2分或更多分值为止。
4. 在比赛过程中,每队可以选择一名选手担任“接发球手”,接发球手在比赛中只能接发球,不能直接得分。另外两名选手分别担任“发球手”和“扣杀手”,发球手负责发球并直接得分,扣杀手负责进行攻击。
5. 如果两队实力接近,可以通过增加比赛场数或采取双败淘汰制等特殊规则来增加比赛的激烈程度。
6. 在比赛结束后,将根据每队的积分来决定排名。如果积分相同,则比较胜场数;如果胜场数相同,则比较净胜局数;如果净胜局数相同,则比较净胜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