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吃饭,看到桌面上放着一台手机,桌上没人然后拿走了,失主回来发现不见了,然后报警?

请问这算盗窃罪,还是算捡到的?

在饭店“捡到”手机,手机属于主人遗忘物的,不构成盗窃罪;并非遗忘物的,有可能涉嫌盗窃罪。饭店的手机,持有人已经离去,旁边座位上并无同行人的,属于遗忘物,当事人捡到,不是盗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丢失手机的人。
如果这一行为构成拾得遗失物,那么当失主索要时,承认并返还财物,就不属于犯罪,只有经失主索要而拒绝返还的才构成侵占罪。
而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盗窃,那么他承认并返还的行为则认定为盗窃实施完毕后的返还行为,只是在量刑轻重上有影响,而不会影响定罪。
盗窃罪的成立要件是将他人所有、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所谓平和手段是指手段不能对人身具有暴力、胁迫的性质。需要注意的是盗窃手段不必然要求具有秘密性)。
侵占罪的成立要件是把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所有。
因此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点就是看当时的财物谁占有。在刑法上,占有分为事实上的占有和观念上的占有。占有并不要求财物在主人近身之处,财物可以与主人有一定的空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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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0-22
根据情况描述,这可以被视为盗窃行为。盗窃是指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占有他人的财物,并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虽然手机被放在桌上无人看管,但并不意味着它可以随意拿走。良好的行为准则是将找到的物品交给店铺工作人员或者报告失主,而不是私自占有。
如果你发现了失主遗落的财物,最好立即通知饭店工作人员或者交还给失主,以便财物能回到正确的归属人手中。这是尊重他人财产权和遵守法律规定的正确做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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