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考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含书写卷面分5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口语听力30分)、体育50分,总分470分。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予以公布。会考科目为物理(90分,含实验操作10分)、化学(60分,含实验操作5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含实验操作5分)、道德与法治(50分),信息技术(50分)。会考科目按原始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按等级形式公布。初四年级学生如对初三结业时已考的会考科目(历史、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法律依据:《淄博市2021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第一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国家课程标准,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完善“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选择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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