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立三等功,民政局有何奖励?

在部队立个三等功和团嘉奖复员回去民政局有什么奖励?我江苏常州的

根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入伍前户籍在本省的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武装部还要敲锣打鼓,放鞭炮的送到家里。如果是分到单位后,到了退休的时候还可以多领5%的退休金。

根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在西藏地区服役的,应当提高优待金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优待金的具体标准。

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给优待金。高校在校生、毕业生被批准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发给奖励金。优待金、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筹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二十六条:

退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者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孤老或者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复员军人,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按照省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确定,实行自然增长。

持有复员军人证件、有固定收入但低于同期入伍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补助,经确认后,应当给予补差。

对在农村的和在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有固定收入但低于当地同类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补助,经确认后,应当给予补差。

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病故后,发给6个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作为丧葬补助。

参考资料: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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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1

战时三等功享受易地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1、因战致残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是烈士子女的;

4、父母双亡的。

扩展资料:

三等功奖励权限:

1、嘉奖由连、营批准;

2、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3、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4、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5、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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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0
根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入伍前户籍在本省的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武装部还要敲锣打鼓,放鞭炮的送到家里。如果是分到单位后,到了退休的时候还可以多领5%的退休金。

根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在西藏地区服役的,应当提高优待金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优待金的具体标准。

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给优待金。高校在校生、毕业生被批准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发给奖励金。优待金、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筹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5
只要是当兵的时候每年都可以领优抚金,我们这里是每年300元.
优抚金国家是有规定的,当兵的时候每年都可以领的.

三等功可以到民政部门领300元人民币.
武装部还要敲锣打鼓,放鞭炮的送到家里.
如果是分到单位后,到了退休的时候还可以多领5%的退休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0
在部队立三等功本地的民政局应该会有2000元的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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