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县级路段我的车直行,在超过右侧一辆四轮车时,四轮车左转撞到我的车上,我的车又撞到路中间站着的人,我及时的拨打了120,1.现在被撞人住院花了30万医药费,要我来出,还像我再要20万后期康复费,这样合理吗?2.交警队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说我瞭望不够,未保持安全车速是主要责任,四轮车是次要责任,对吗?3.交强险赔偿费用给了伤者,如果私了,能算在内吗?现在这种情况是私了还是走法院程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