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辞职,已递交申请,但老板说,头一个月不能走,要做满两个月才能走!现在走,工衣押金300不给,头一个月工资不给!两个月后走,也只能给两个月工资,服装押金必须做满一年才退!老板说是公司规定!好不合理,当初进来的时候也没给看公司规定,看了就不让我妹妹来做了!我知道他违法劳动法,但请问他违反劳动法哪一条?然后我去跟老板交涉该怎么说?如果去投诉,流程怎么走?另外我妹妹因为才做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的!投诉有效吗?一般多久劳动保障部门会派人介入?能帮我妹妹拿回应得的钱吗?政府介入这段时间能走人吗?还是必须处理结果出来了才行?若政府介入调查这段时间,我妹妹老板找借口刁难,比如增大我妹妹工作量,经常喝骂她,找理由扣工资,怎么办?我怕到时候即使同意退押金和工资,工资能剩一半就不错了!
还是说,等辞职成功了,再回头找劳动部门要回押金工资比较好?辞职走了后还能投诉原单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