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违规二胎还追究吗

如题所述

不符合所在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违法生育二孩,已经处理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有效;未作处理的,将根据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法规政策依法处理。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再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南省卫计委专门发出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应用解释,明确了“《修改决定》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当地情况 如 (一)计划外生育。计划外生育指违反现行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孩子。包括使用欺骗、伪造、转让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的生育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收养以及非婚生育。
计划外生育按《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分别按以下标准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1、干部、职工按本人年收入的1.5倍;
2、城镇无业居民按居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1.5倍;
3、城乡私营企业主、工商个体户按本人上年度纯收入的1.5倍;
4、农民按本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2倍;
继续超生按超生第一个孩子征收的金额加倍征收。
(二)生育后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或自报婴儿死亡又无确凿证据证明已经死亡而再生育的,根据《35号令》的规定,按以上标准加一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三)为未采取节育措施或者计划外怀孕、生育的人提供便利条件,根据《35号令》的规定,按《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件》第四十六条罚款800元。
(四)伪造、出具假计生证明。按照《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35号令》的规定,罚款500-3000元。
(五)计划外怀孕逾期不中止妊娠,按《35号令》的规定,罚款500-3000元。
(六)流动人口逾期不办计生证明,按《35号令》的规定,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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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以前违规二胎还追究吗?现在已经不会再追究以前的,过去了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再追究了,现在都已经提倡二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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