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20-02-25
2018年3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发布。从文件中,我们可以很明确知道,事业单位今后只有两类:
一种是政府服务类。
一种是社会服务类。和以往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的分类已经完全不同。
《决定》中还明确提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高校和医院取消编制实行聘用制,仅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企取消编制,突出公益职能,剥离行政职能,也不再参公管理。
种种结论和政策都在告诉我们,事业单位确实是缩减编制了,以前有编制的一些单位也确实被收回了编制。但是今后事业编制依然存在,并且更加规范化。只要进入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类的正式事业单位,就依然还能有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