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在古代王和候有何区别?

如题所述

在古代王和侯有以下区别:

1、古代的王

古代的王一般是诸侯王,拥有属于自己的封号、军队和领地,经营属于自己的独立王国。这与那些仅拥有爵位封号但没有军政控制权的亲王以及仅拥有暂时管理权的地区军政长官都有本质的区别。

2、古代的候

侯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侯爵为“超品”,即为超过一品之意。诸侯王与列侯合称诸侯。是二十等爵位中最高爵位,赐与封邑。候一般只有名号和封地使用权。

分封时期的诸侯是奴隶主,郡县时期的藩王是大地主.分封时期的诸侯具有独立的行政、司法、军事、官员任免权,郡县时期的藩王权力受到朝廷派来的丞相和所在郡县朝廷地方官的严格限制。

古代的王大于侯,因为王是统治者,而侯是王封的。

扩展资料: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

《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朝诸侯国中侯爵国有鲁国、齐国、陈国等。

在秦朝、汉代所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侯爵作为非宗室人员可封的最高爵位,分成两等,即列侯(彻侯)、关内侯。列侯(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唐朝、宋朝有县侯;明朝有侯爵;清朝有侯爵,分三等。

二十等爵中被赐与封邑的仅关内侯与诸侯(列侯与侯王)。列侯与诸侯王的食邑称为“国”,其设置与汉朝中央一般。诸侯王虽掌兵备,发兵权却归中央掌有。

古代赐封“王”和“侯”有什么区别: 在西汉,诸侯王就是王。诸侯才是侯。 王的封地大,小国一郡,大国数郡。侯的封地小,只有一县或不足。

参考资料

诸侯王_百度百科

侯爵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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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1
一、古代王和侯有什么区别
王的地位要比侯高,王的封地是以州为单位,侯是以郡或城为单位.
比如说汉朝时期,大部分王都是姓刘的.而他们的后代大多是侯.在前任王死后,他们就从他们的儿子或兄弟中选出一个继承他地王位.(汉朝的侯也有他姓)
侯所收的税是从地方收上来的,侯收的税要交一部分给王,王再交一部分给皇帝.
而王和侯有时也会贪污一部分税款.交给国家的就会变少,所以就会出现国家没王富的现象.

二、那是因为周王室是否强大造成的。春秋时除了楚王,其它诸侯没有称王,而是称为“公”,其实最初楚国的也是称为公的。

战国时代,周天子式微,沦落成一个诸侯国的地位,诸侯更加不尊敬他。从魏国开始,战国7雄先后称王。这也就是为什么战国时代的诸侯均称王的原因。

附:
楚国是一个不畏王权的国家,正因如此,在众多诸侯国中,他敢于第一个称王。
楚国第六代国君熊渠执政时期,正是周夷王当政,周王室已开始走下坡路。熊渠当了楚国国君就准备称王,有人劝他不要急于称王,熊渠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
这里有一个历史渊源。周文王兴周灭商之时,楚人部落首领鬻熊给周文王当过谋士。鬻熊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史书记载他曾有过专著,叫做《鬻子》,只是后来失传了。周武王大封诸侯,但把鬻熊给忘了。周成王时,成王感觉愧对鬻熊,于是将鬻熊的曾孙熊绎封了个不大的“子男”爵位,但位置很重要——楚国国君!史书记载,“熊绎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於楚蛮,封以予男之田,姓芈氏,居丹阳。”这段话包含几层意思:一是楚人部落被封为国家;二是熊绎的爵位只是子男,在公、侯、伯、子男中居末位;三是国家范围是“楚蛮”之地,也就是荆山山脉一带;四是国都定在丹阳。至于姓芈氏,那是认可楚人是祝融的后代。祝融是人又是神,楚人的出身也就根正苗红。
在这一段记载中,有“楚蛮”之说。荆和楚都是一种灌木,而周朝以“楚”就更不用说了,自然也表明了鄙视。好在楚人不计较这些。生在蛮夷之邦,人家瞧不起你,又有什么办法?但熊渠可不这样看。咱楚人的老祖宗鬻熊同样是谋臣,凭什么不给他封爵?你周成王做好人给了个国名,但为什么只封了个子男之爵?你给我个子男爵位,我干脆给自己加个王号。当然,熊渠也有谋略,他自己不当王,而将三个儿子都封为王,意思是我的儿子都是王,老子自然比王大,那不就是天子?
熊渠所说的“不与中国之号谥”,其实就是不听你周天子的。熊渠称王,只是不服从周王朝的一种表面化对抗。其实在此之前,楚国与周王朝就结下了仇雠。那是在周昭王时期,在楚国是第三代国君熊旦,楚国认为周王朝对姻亲国和非姻亲国不能同等对待,拒绝向周王朝进贡,惹怒了周昭王。周昭王于是带兵伐楚,第一次没有成功,第二次不但丢兵失将,自己反而被楚国用计,丧生汉江。周王朝对楚国深恶痛绝,诸侯国认为楚国犯上作乱,只是周王朝内部已矛盾重重,没有闲暇顾及楚国,楚国才避免了被围剿的厄运。
熊渠之所以敢称王,一是楚国经过近百年奋斗,势力已到了江汉平原一带。并且熊渠兵伐杨粤、庸、鄂,继续向南、东、西发展,占据了地利、人和;二是周夷王优柔寡断,没有一点天子的煞气,对诸侯国基本上以安抚为主。但到了周厉王当政,情况不一样了。周厉王是一个暴君,遇到反对他的人格杀勿论,专横跋扈。熊渠看到这种情况,赶紧采取隐讳策略,重新回到了子男爵的位置。他的三个儿子赶紧去掉王号,老老实实当没有任何封号的地方负责人。熊渠去掉王号,一方面是屈于周王朝,另一方面也表明,那是我的自由。楚国在100多个诸侯国中第一个敢于称王,表现出了不畏强暴、不服王权的精神和气概。
到了熊通主政时期,采取的方略与熊渠不同。熊通不急于称王,而是先发展生产。再就是广泛结交周边国家,这样过了37年才称王,叫楚武王。熊通称王与熊渠不同的是,熊渠称王事先没给周王室打招呼,缺乏组织纪律。熊通是通过随国国君转告周天子,要求周天子封他为王。周天子没有同意,熊通说,你周王室不给我加位,“我自尊耳”!楚武王的奋斗目标不仅仅是将疆域向南、东、西发展,而且向中原发展,想称霸中原。这个目标,在楚庄王熊侣时终于实现。
熊通称王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打通到中原的道路。在打通到中原的道路之前,先清除楚国版图内的不安定因素,灭权就是具体措施。权国位于现沙洋县马良镇一带,商代就是一个诸侯国,周王朝建立,仍然保留了诸侯国地位。楚国势力向南发展时,越过了权国,让其保留。但现在要向中原扩张,就必须消灭权国,防止后院起火。武王灭国,并不是连锅端,而是“迁其公室,存其宗庙,悬其疆土,抚其臣民,用其贤能”,因为权国是一个老国家,如果连根拔掉会引起内乱,但也不能让其存在,就把它叫做“县”。古“县”“悬”同字,实际上就是让它悬起来。秦始皇老先生统一中国后,实和郡县制,县成了国家政权机构,殊不知在秦老先生前已经有了县一级政权。现在我们说中华第一县在荆门,一点也不是乱吹。
在处理完权国问题后,楚国接着又消灭了卢戎、郧、罗等国,对于邻邦随国,则不即不离,恩威兼施,因为随国国君是周天子的舅父,太出格中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随国在楚国眼皮底下,也不敢轻易得罪楚国。武王开了个头,楚国以后历代国君也就将灭国作为重点项目,如文王消灭了9个国家,成王消灭了13个国家,穆王消灭了6个国家,庄王消灭了6个国家,楚国800年,先后消灭了61个国家,成为春秋战国灭国最多的国家。当然,后来“秦王扫六合”是历史必然,也是楚国后来几代国君太不争气。
楚国不畏强暴,到楚庄王时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庄王“饮马黄河,问鼎中原,陈兵周郊”,恐怕是楚国历史上最辉煌的一页。用现代眼光审视历史,我们说楚国不畏王权,敢于与暴政抗争,有他积极的一面。但是,战争连绵不断,人民不堪重负,这又是不可肯定的方面。以唯物主义的眼光来看待当时的历史,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时期正是奴隶制衰亡、封建制形成的时候,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改变,引起了各种矛盾的激化。各诸侯国对于夏以来的奴隶制度已不满于胸,特别是西周末期,周王朝的苛捐杂税,对姻亲国的宠护和对外姓诸侯国的欺压,王室内部的矛盾,使得各诸侯国已不屑于周王朝。公元前771年,犬戎攻破镐京,杀了周幽王,逼迫周王室东迁至雒邑,已基本失去了控制各诸侯国的威望。在这种形势下,诸侯国之间形成了“乱纷纷”的局面。楚国怀有一统华夏的胸怀,具备艰苦奋斗的精神,生产力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因此,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楚国敢于与周王朝抗争,最后彻底推翻周王朝,这是积极的,也是智慧的选择。

附:
中国古代爵位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先秦爵制,与世袭的宗法、分封等制度互为表里,爵位往往就是政治权力的标志。秦以后的爵制(分赐爵与封爵),与先秦爵制的性质有所不同。爵不具备行政职能,主要用来确定皇亲、功臣世袭的政治名位和经济权利。

先秦文献中有关爵制的记载,主要见于《孟子·万章下》。所举周代爵称,有天子、公、侯、伯、子男五等。年代稍晚的《礼记·王制》,则将天子除外,子男分列,即所谓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文献反映的先秦爵制是否准确,学者尚存异议。但参照甲骨、金文资料,可以肯定的是:夏爵制不详,商制细节难明,只有西周至战国时期的爵制尚可大致判明其爵称与爵序。

商制,文献所记有侯、甸、男、卫、邦伯,均属地处王畿之外的“外服诸侯”。殷墟甲骨资料表明:殷邦境外的“多方”或“多邦方”,常常是商王国征伐的敌国。它们的君长被称为“方伯”或“邦伯”,如人方伯、羌方伯、盂方伯、周方伯等。殷邦边境和邦境内的君长,被分别称为侯、伯,如杞侯、犬侯和井伯、宋伯等。它们是商王国的屏藩,常受商王之命征伐多方,商王亦往往派兵助征。方伯和侯、伯称号的不同,反映了这些君长与商王关系的亲疏差别。

有的学者认为,商代甲骨文(或金文)中的“田”和“子”、“男”也是爵称,目前尚无定论。

西周春秋爵称,可大致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级:

王。在周王朝辖区内,王是指周天子而言。另有个别并非天子的王者,如■王、吕王、丰王等,都属戎狄首领。春秋金文中的称王诸侯,仍限于同周室关系较疏的蛮夷君长,即徐、楚、吴、越四国。

公。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称公,所见有周公、召公、毕公、明公、井公、毛公、芮公等。可以肯定的称公诸侯,有宋公戌(宋平公)、宋公差(宋元公)、宋公■(宋景公)、宋公得(宋昭公)。

侯。西周春秋时代行用最普遍的爵称是侯。金文所见主要是周初始封的周姓诸侯,如■(燕)侯、鲁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称侯的异姓国君,除与周室关系非同寻常的姜齐以及取而代之的田齐外,大都是周初褒封的前代帝王之后,或者早已存在的“先封”之国,有铸、陈、纪等。

伯。西周时代称伯的诸侯,多为文献记载较少的小国之君,有的是畿内封君,如荣伯、井伯、杜伯、单伯、散伯、徵伯、过伯、夷伯等。春秋时代明确称伯的国君,主要有郑伯和曹伯。

子。金文中的子明确属于爵称的,主要有北子和沈子。文献中其他诸子,尚无金文印证。

男。《春秋》所见男爵仅有许国。1967年陕西长安县马王村出土一件西周晚期的■(许)男所作铜鼎,证实许国国君的爵称确为男爵。

战国时期除楚国和越国早已称王外,魏、齐、赵、韩、燕、中山等国也在战国中期相继称王,突破了西周以来的诸侯爵称。各国又先后进行变法,废除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并推行与之适应的爵制。三晋和燕、齐的爵秩等级,大体仍为卿和大夫。楚的最高爵位叫执■,情况较为特殊。秦则从商鞅变法以后,实行奖励军功的二十等爵:公士、上造、簪■、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秦二十等军功爵,累积爵级至关内侯(十九级)、彻侯(二十级),即可食租税或食邑;自大庶长以下至公士十八等爵,“则如吏职”。

两汉汉初,在二十等爵外,又先后分封异姓、同姓为王。诸王封爵,带有浓厚的分封制色彩,与中央集权制相■格。文帝、景帝,特别是武帝奉行削藩政策,限制并削弱诸王权力,诸王遂不得领民亲政,惟衣食租税。同时,列侯(原名彻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也与二十等爵相分离,与王爵共同构成封爵制度。自关内侯以下,为赐爵制度。封爵优于赐爵的主要权益是:享有封国或食邑;置官属;爵位世袭;衣食租税;具备崇高的政治地位。

两汉封爵的爵级主要是王、列侯两等,此外还有公主汤沐食邑。王、列侯官属数量因爵之高低而多少不等,但任用权却在中央。汉初定制,“非刘勿王”(后演变为非皇子不王)、“非功不侯”。王的封授对象是皇子,列侯主要封授异姓功臣,诸王庶子所受推恩爵亦是列侯。诸皇子王初以区域立国,跨州连城,形成尾大之势。汉武帝推行推恩析国政策,诸王遂以郡立国。东汉初,汉光武帝刘秀曾废王爵,封九皇子为国公,旋即复旧。两汉除王莽、曹操以权臣称王外,异姓功臣只能封为列侯。列侯,西汉时多以县立国,也有食乡亭者,但并无乡侯、亭侯之称。至东汉,列侯正式分为县、乡、亭侯。功大者食县,功小者食乡亭。东汉中期以后,政治腐败,遂出现大量的外戚侯、宦者侯、恩泽侯,虽有悖于“非功不侯”的原则,但县、乡、亭侯的爵称爵序并未因此发生变化。

封爵传袭,采取嫡长子继承制。庶子、庶孙一般不具备袭爵权。无嫡子袭爵,则削除封国,这就是所谓的“无子国除”。皇亲和重要功臣“国绝”时,为示优宠殊遇,也可由庶子庶孙袭爵,这就是所谓的“绍封继绝”。绍封者权益低于正常袭爵,仅食国之半租。此外,公主汤沐食邑也可由公主之子承袭,但并不普遍。

汉代封爵制度,对后世影响颇大。诸如诸侯不与政事、惟得衣食租税,非皇子不王,非功不侯,无子国除,绍封继绝等重要原则,均在不同程度上为以后的王朝所沿用。

两汉十九等赐爵,爵称与秦同。凡赐爵皆可“有罪以减”,无爵者则为士伍。十九级爵中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亦称吏爵,具有免役特权。获得吏爵的主要途径是凭借军功吏■。第八级(公乘)以下至第一级(公士)为低爵,又称民爵,获得民爵的主要途径是因特典、灾异而诏赐天下民爵。法制规定,民爵高于第八级时须转让亲属,故除非有特殊原因,民爵一般不能升至吏爵。获得吏爵、民爵的另一途径是买爵。汉文帝刘恒实行入粟拜爵,开卖爵先例。汉武帝特设武功爵十一级,标价出售,以缓解财政困难。以后屡有卖爵诏令,赐爵趋于猥滥。东汉末年,赐爵已成“空设文书”,不再为时人所重。魏晋南北朝时期,赐爵制遂废弃。

魏晋南北朝魏晋之际,设置五等封爵,东汉以来的王、列侯二等封爵,变为王、五等封爵、列侯三大层次封爵。北朝取消列侯,王、五等封爵成为主要的封爵爵称。

诸王封爵。西晋设国王、郡王(分大、次、小)、县王,各有多少不等的食邑户数。东晋南朝,仅禅代前期的异姓篡代者封国王,如刘裕封宋王,萧道成封齐王。一般情况下,皇子才能封郡王(亦分大、次、小三级)。北魏前期,异姓多封王,但袭爵者即降为公。孝文改制,唯宗室封王,并按亲疏远近分为一藩王、二藩王、三藩王,亦为郡王。北周末年,在郡王之上,又设国王,封授对象是皇子。诸王政治权益,因王朝而异。西晋王国按大、次、小可分别置三军、二军、一军,自选官属。其他王朝,则无置军和自选官属权。但诸王可参政入仕、领兵出镇,却是这一时期各王朝的普遍现象。骨肉相残因此时有发生,构成诸王干政、乱政的政治格局。

五等封爵。曹魏有乡公、亭伯等爵称。咸熙元年(264),即将代魏的司马氏设立五等封爵。五等封爵,采《周礼》中公、侯、伯、子、男之名,每等又分大、次二级,共五等十级。每级封爵都有封疆里数和户邑数,以方五里和邑二百户为差,井然有序。五等封爵官品在第二以上,名位低于诸王,却有高于列侯的“禄奉礼秩”,其中公、侯可置一军。东晋南北朝,五等封爵不再划定封疆里数,大、次两级合二而一,皆以郡或县立国,并在爵称前冠以“开国”字样。伯、子、男三级封爵,品秩也由第二分别降至第三、四、五。北周后期,滥封无度,遂在郡公之上常设国公,以封柱国大将军等重要功臣。时五等封爵的爵序是: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

列侯。魏晋有县、乡、亭侯,品秩在五等封爵之下。东晋南朝,县侯与五等封爵中的“侯”合一,仅存乡、亭侯。北朝无列侯爵。

列侯之下,尚有属于赐爵的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等爵。

就创新而言,这一时期有“分食制”和“虚封制”。“分食制”指诸侯按一定食租率提取食邑户的租税。如西晋诸侯三分食一;东晋南朝九分食一;北魏王二分食一,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虚封制”,是指无封国食邑、不食租税的封爵。它与赐爵制的区别就在于可以世袭。典型的虚封制是北朝的散爵,如散公、散侯、散伯等等。北周初年,因租税有限,开国封爵“虽锡以茅土,而未给租赋”。保定二年(562),周武帝诏令诸国公(邑万户),可寄食他县,收其租赋。寄食户数仅是原食邑户数的十分之一。这种封户为虚、寄食户为实之例,为以后的虚实相结合的食租税方式提供了借鉴。

隋唐隋唐爵制与北周末年之制略同。国王更名为亲王(正一品),以封皇子;郡王(从一品)封授宗室,唐中期以后异姓功臣亦有封郡王者。废县王。王以下是国公(从一品),开国郡公(隋从一品,唐正二品),开国县公(隋从一品,唐从二品),开国县侯(隋正二品,唐正三品),开国县伯(隋正三品,唐正四品),开国县子(隋正四品,唐正五品),开国县男(隋正五品,唐从五品),共九级,主要封授异姓功臣。

九级封爵,并“设爵无土,署官不职”,较之汉魏,其政治、经济功能明显削弱。各级封爵的食邑户数“率多虚名,其言食实封者,乃得真户”。真食实封的方式,也是“分食诸郡”,不再直接从封国内征收租税。封爵的主要经济权益是凭爵品获得永业田,数额为:亲王一百顷,郡王五十顷,国公四十顷,郡公三十五顷,县公二十五顷,县伯十顷,县子八顷,县男五顷。均田制瓦解后,诸侯亦不再受永业田。

宋宋承唐制,但略有变化。爵称是亲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共十二等。后嗣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不再封授。郡公以上,主要是皇亲宗室封爵,其中郡王、国公也封授重要功臣。开国郡公以下,是异姓封爵。爵名随食邑户数而定:二千户以上封公,一千户以上封侯,七百户以上封伯,五百户以上封子,三百户以上封男。邑过其爵,则进爵号,但止于开国郡公。每次增食邑户数,自二百户至千户;实封户数,自百户至六百户。而亲王、重臣特加食邑者,往往有逾千户者,以至有郡公食邑累加至万余,实封至数千户者。

宋代封爵颇滥,文官少监、少卿以上,武官副率以上,内职崇班以上,皆有封爵;丞、郎、学士、刺史、大将军、诸司使以上,则有实封。封爵系于官位,与功勋关系不大。

元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之初,曾实行分封制度。功臣、亲属、贵族皆有封地食邑。爵称是万户长、千户长、百户长、十户长等,并可世袭。各级“户长”在封地内有征发徭役、征收赋税的权利。蒙古族统治者入主中原之初,亦曾在占领区内实行分封制,对社会经济造成较大破坏,后不得不废止而实行封爵制度。

元封爵为八等: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国公(正二品)、郡公(从二品)、郡侯(有正从三品之别)、郡伯(有正从四品之别)、县子(正五品)、县男(从五品),实为八等十级。其中只有郡王、国公封授在世的皇系、功臣,其余爵称均用于封赠。

明代封爵虽仍分为宗室和异姓两类,但具体爵称有较大变动。

宗亲封爵除嫡长子外,皇帝诸子封亲王;亲王诸子封郡王;郡王诸子为镇国将军,孙为辅国将军,曾孙为奉国将军,玄孙为镇国中尉,五世孙为辅国中尉,六世孙以下皆授奉国中尉,并世袭,永远有别于齐民。自亲王以下,不再食租税而领取岁支禄米。洪武九年(1376),规定亲王禄米五万石,郡王一万石;镇国将军赐田六十顷,以为永业,免除租税。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岁支禄米数额,亲王一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一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此外,国家还为宗室修建宫邸、坟墓,提供随从官员、仆役以及其他待遇。

明初,宗室封爵中亲王名高位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洪武年间,朱元璋授予亲王以兵权。特别是分封在北方沿边的藩王,不仅拥有直属的护卫军,还经常统率大军出征,称为塞王。其中的燕王朱棣,在朱元璋死后不久,发动靖难之役,夺取皇位。朱棣即位后,逐步解除藩王兵权,加强对宗室的限制和监视,从而形成了“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明中期,宗室受封人数不断增加,禄米成为明政府的沉重负担。藩王也竞相非法占田,少者几千顷,多者数万顷,减少了明政府的赋税收入,激化了社会矛盾。万历以后,为解决这些矛盾,朝廷被迫开放宗室出仕的禁令,允许镇国将军以下参加科举考试,以期宗室自养,而不再寄生食禄,但收效甚微。

(顾诚)

明代异姓封爵,明初一循元代旧制。洪武三年(1370),定封爵之制,分公、侯、伯三等,罢子、男不置。有明一代,受公、侯、伯爵者除功臣、外戚外,还有宦官子弟与少数民族首领。

受封而领铁券者,为世袭封爵,否则为流爵。袭封则还其诰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袭,或降等以袭,如封侯而世袭伯。公、侯、伯封号分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难推诚;余曰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岁禄以功为差。洪武初规定: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侯千五百石至千石,伯千石至七百石。而有的仅当侯爵俸禄的三分之一或六分之一。洪武十年后,伯之禄与侯等;至永乐初,规定伯之禄居侯之下,正一品之上,其阶勋皆与侯等,而伯爵益重。公侯伯入则可掌参五府总六军,出则可领将军印为大帅督,辖漕纲,但不得预九卿事。

(李广廉)

清清代爵位名称、等级设置又有新变化。有宗室封爵,外藩蒙古封爵,满洲、蒙古、汉军及汉人封爵之分。爵位为世袭,故又称世爵。

宗室封爵,封授宗室和觉罗,由宗人府掌管。爵位有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分三等)、辅国将军(分三等)、奉国将军(分三等)、奉恩将军共十二等;加上嫡子受封二等(即亲王一子封为世子、郡王一子封为长子),共十四个名位二十等级。宗室封爵,分为功封、恩封、袭封、考封:以功勋受封的为“功封”;以天潢近支得封的为“恩封”;亲王至奉恩将军出缺,由钦定承袭的为“袭封”;亲王以下,除袭封的一子外,其余诸子,年至二十按例考试受封的为“考封”。袭封次数,各有不同:功封爵位皆世袭罔替;恩封、考封爵位皆以次递降,和硕亲王降至奉恩镇国公止,多罗郡王降至奉恩辅国公止,多罗贝勒降至不入八分镇国公止,固山贝子降至不入八分辅国公止,奉恩镇国公降至一等镇国将军止,奉恩辅国公降至一等辅国将军止,其余爵位皆降至奉恩将军止;凡由本支子孙袭封者,降至最后一等均准世袭罔替;由旁支子孙袭封者,功封降至奉恩将军袭五次止,恩封、考封降至奉恩将军袭三次止。初封亲王、郡王死时赐封号;承袭者仍称其祖原封号,死亡,在封号下加一字为谥。

宗室封爵,按爵位高低,分等授与俸银、俸米、庄田、牧厂、珠轩、府第、官卫、服物等。

外藩蒙古封爵,封授蒙古、回部、唐古特等少数民族上层。由理藩院掌管。内扎萨克爵位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六等。其下又设台吉(塔布囊),分一、二、三、四等。亦有封世子、长子之制。外藩封爵,大体上均比照宗室封爵,惟俸银低于宗室世爵,如宗室亲王每年支俸银一万两,俸米一万斛,而蒙古亲王每年只支俸银二千五百两,俸缎四十匹,相当于宗室的贝勒封爵所支的俸银。

满洲、蒙古、汉军及汉人封爵,一般称为民世爵,封授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及汉人中的文武功臣(称“酬庸”或“奖忠”),外戚(称“推恩”),孔子后裔(称“加荣”),朱明后代(称“备恪”)等,由吏部掌管。民世爵有公(分三等)、侯(分四等)、伯(分四等)、子(分四等)、男(分四等)、轻车都尉(分四等)、骑都尉(分二等)、云骑尉、恩骑尉九个爵位二十七等级。封授,以云骑尉为准,无论加等、进位或袭次,都以所得云骑尉数量而定。如:得两个云骑尉可令为“骑都尉”;再加一个云骑尉则为“骑都尉兼又一云骑尉”;如又得一个云骑尉,便又可令为三等轻车都尉;如此累加,可直至一等公。袭次,除世袭罔替外,各爵均定有降袭次数,如:一等公袭二十六次,一等侯兼一云骑尉袭二十三次,一等伯兼一云骑尉袭十九次,一等子兼一云骑尉袭十五次,一等男兼一云骑尉袭十一次,其余类推,袭次尽,改封为恩骑尉。除个别情况外,民世爵均可世袭罔替。袭爵,有并袭(即由两爵以上合并为一爵加等进位承袭)、分袭(即原先二人之爵并袭后,可再分开承袭)。公、侯、伯始封时,皆赐美名。世爵犯罪革爵,但除犯赃罪外,均准其子孙嗣袭,无嗣则除。民世爵俸银俸米按二十七个等级发放。

封爵都登载于皇册,十年奏修一次。每年十二月,由宗人府、吏部派员在保和殿将一年封、袭爵人数增登于皇册,存者朱书,故者墨书。满洲、蒙古、汉军、汉人世爵及外藩蒙古世爵由吏部增注,宗室王公及觉罗皇册,则由宗人府增注。
第2个回答  2019-09-21
王是宗室。侯是战将 不是有7尺男儿挥长剑,沙场之上求封侯之说,侯是立我战功的封的,王是皇帝的兄弟儿子封的。不过秦始皇以前都是侯,没有王,王就是皇帝
第3个回答  2019-09-21
古代王大于侯,因为王是统治者,而侯是王封的,周武王灭商后,分封诸侯,因此有了你提到的出楚国等诸侯国,后来周天子势衰,驾驭不住诸侯国,因此出国率先称王(说白了就是不承认周天子了),后来,秦灭周,天下没了王,因次各国相继称王
第4个回答  2019-12-11
在西汉,诸侯王就是王。诸侯才是侯。
王的封地大,小国一郡,大国数郡。侯的封地小,只有一县或不足。
王,有治民权,汉初,可以自己任命国内官员。后来,中央收回国相,王太傅的任命权,但是王还是可以任命二千石以下官吏。
侯,什么权利都没有,只能衣食租税。
最初,西汉有异姓王,后被剪除。非刘氏不得王。
而侯爵,则授予有功的大臣,非有功不得侯。
在级别和待遇上,自然是王高于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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