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的孩子想在武汉上小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如题所述

在武汉办理居住证:

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

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

第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入学,实行就近划片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应相对就近安排进入初中学习,初中服务范围可按对口小学确定,也可按毕业生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来确定。

扩展资料: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对入学年龄的规定:

第二条 义务教育的法定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以当年九月一日达到的实际年龄为准。盲、聋、弱智和其他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因缓学、休学、中途辍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延长在校学习的年限,均视为义务教育年限。但年满十八周岁后,不再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参考资料:武汉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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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3

只要持有居住证和就业证明就可以前往所在区教育局给孩子办理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汉接受义务教育及参加中高考政策解读》

一、关于随迁子女在汉接受义务教育

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

持有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就业证明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为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1日前,按所在区要求到指定地点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与本市户籍子女一样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凡在5月31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30日一天,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登记时,除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外,还需要提供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其他具体要求见各区教育局通知规定。

扩展资料:

《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 居住证办理

第七条 非本市户籍公民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向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

公安机关及社区服务机构在采集非本市户籍人员信息时,应当提示当事人办理居住登记。

第八条 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

(二)合法稳定住所;

(三)连续就读。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用人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用人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非本市户籍公民在本市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可以到居住地或者工作地的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申请。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条 申请办理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1张;

(三)居住地址证明、就业证明或者就读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收到居住证申请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发放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证件工本费的收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居住证应当载明姓名、性别、民族、本人相片、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有效期限、证件编号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 管理暂行办法》工作的通知

百度百科-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2个回答  2018-01-16

居住证+务工证。

外地户口在武汉上小学的规定如下: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居住证、务工证(或经营许可证),到所属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按该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接受义务教育主要参考依据是居住证和务工证(或经营许可证),对是否有房产没有要求,且也不受房产持有年限限制。

3、随迁入学的依据,就是你居住证上的地址,你要在哪里入学先要想清楚哟,然后再登记具体的相关信息。特别提醒注意的是,有的小学不招生随迁入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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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8-10

第4个回答  20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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