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的烈士优抚如何安排

如题所述

可能提问者对于我国的优抚政策还是不了解,所以提出“抗美援朝的烈士优抚如何安排?”。我国对于各个时期、抗美援朝牺牲的烈士,其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认定的烈属予以“重点优抚对象”优待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在现在的优抚工作实践中,最新对于抗美援朝的烈士家属(烈属)的待遇,是有国家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在7月27日《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中颁布的: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也就是说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月抚恤标准为2120元和1821元。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于烈属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少于每月2120元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少于每月1821元),目前由县市区级民政局优抚科(各省市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尚未成立前)予以补足,薪资、养老金超过的不再予以追加发给。

上面所说的是国家标准,在我国北京、上海、广东对于烈属抚恤标准还有提高,比如上海2017年(2018年标准尚未颁布)标准就是每月5738元,北京2017年(2018年标准尚未颁布)标准就是每月3057元).....

其次抗美援朝的烈士优抚还包括八一、春节的实物或慰问金的慰及,平时有各地双拥基金会、民政部门组织的体检、旅游、疗养,7月27日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布了在明年五一前予以烈属悬挂“光荣人家”牌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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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9
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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