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邮局工作2年了.已经签订劳务合同.今天被班长通知被辞退.原因是在2012年理论考试未通过.没有得到上岗证.但在这一年之间并未通知让我补考..今年的理论考试我报名后的数日后.又把报名相关的东西退给了我.然后直接通知我明天不用来了.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不应写辞职报告,否则是拿不到补偿或赔偿的。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决定,以作为以后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有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就是协商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查
看
更
多
邮局的做法不合法。首先这是邮局的错误,才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
法理: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辞退怎么赔偿 ?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你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根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怎么办:①拿出相关法律条文与公司协商,并要求继续在邮局上班(你打算还在原公司上班的情况);②拿出相关法律条文与公司协商,并要求公司因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你赔偿金。当然,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公司不支付上述费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总结:虽然人才有很多,但是对于一个公司有用的人才是值得重视的。不要因为人才济济而忽略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当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解聘,首先看看自身是不是存在什么问题,只要自身无过错,劳动者是一直受法律保护的。
希望能够帮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