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请假,领导批了,可是听说要扣一天周六或周日的双倍工资,请多

我正常请假,领导批了,可是听说要扣一天周六或周日的双倍工资,请多少天扣多少天的周六或周日双倍工资,请问合理吗?符合劳动法吗?
旷工也是一样,但是旷工我能理解,可是请假,领导也批假了,公司有什么资格扣除我某天的劳动工资?在补充下,周六周日双倍工资 意思是周末比周一至周五某一天的工资多了一倍,所以说我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加班拿到了更多的酬劳,公司无从说起更没有资格扣除我的合法应得工资,可以说如果因为自身旷工而违反劳动合同从而扣除工资我也不能追究什么,也讨不了好,可是如果因为正规途径请假还扣除,我实在找不出任何理由和资格「公司扣除我工资」 而且许多老员工说因为请假和旷工都扣工资,所以许多时候都直接旷工而不请假。 望各位网友能够给点了解和建议,如需补充请问,谢谢了。

不合法。
正常情况下,请假的确扣除工资,但是没有 加倍扣工资的。所以不符合规定。
下面是相关的法律法规部分内容,仅供参考。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补充回答,如下:
1、绝对不能旷工,请假可以,但是请假不能扣多倍工资。
2、旷工可能导致公司直接开除,这是劳动法允许的,如果公司定义旷工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3、公司制定的工资制度不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能每天的工资不一样,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可以这样。当然有些特殊岗位可以这样,显然公司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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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7
你只是听说,并不一定是真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违法的,你可致电12333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们会帮你维权的!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可以的话请看看我的补充谢了,不过你说的我会认真考虑的,就等工资发放后核对了。

第2个回答  2017-08-07
提示加机油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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