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公司提前30天打了辞职,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如题所述

30天的时间到了,可以到新单位上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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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7
走了之后当然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6-03-17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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