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高压线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6米。
对没有绝缘外壳的带电体的安全距离10 、35 、66、 110、 220、 330 、500 千伏分别对应0.7 、1、 1.5 、3 、4 、5 米 。
外电线路防护最小安全距离确定:当达不到外电线路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扩展资料:
10KV电力线路与居民区及工矿企业地区的安全距离为6.5米。
带电体与其他设施、设备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的一定安全距离,简称间距。设置安全间距的目的是: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防止车辆或其他物体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造成事故;防止电气短路事故、过电压放电和火灾事故;便于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气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