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缴纳社会保险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如题所述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就是劳动和报酬的关系、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你如果为它工作了,它必须付你工资还有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即使时间再长,也没有追诉的时效限制。

你随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上诉到人民法院,他们都必须受理。但你要是脱离了企业,就是说你不在单位工作了,在你离开之日起,超过两年劳动部门和人民法院就不受理你的劳动争议案件了。这就是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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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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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03
我在芜湖市汉爵明大酒店上班十二年多,单位千方百计刁难我,不给我买社会保险,有劳动合同和工资明细为证,我已到退休年龄,退不了休能否有法律帮助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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