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作半年的机械小生关于辞职和找工作的疑问?

一、关于辞职
已经了解到,如果只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的话,正式工要提前30天写辞职信,不需要领导同意,直接走人也只有赔偿一个月工资,不知以上是否属实?但是如果我们与公司签署了一个附加协议,不知道我们与公司签的一个“新员工入厂须知”算不算?里面提到了如果我们辞职要赔偿一些包括招聘录用成本费、安置费,还有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相当于我们三个月的工资。法律管不着这种“不合理”的附加协议吗?
二、找工作
1.对于我们这种工作只有半年的人在应聘时,企业(特别是外企)会在工作经验上卡的很严吗?
2.了解到每年招聘高峰期在每年的3-5月和9-11月,是否属实? 还有现在江苏苏州、无锡、昆山等地的工作(特别是外企)好找吗?有人愿意帮助一下小生吗?谢谢!

首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公司不管是跟你签什么协议或是补充协议,只有在劳动法合法的范围内才有效,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你可以当它不存在。因为这个协议本就不合法。
至于第二个问题,外企一般在工作经验是卡得不是那么的严 反而是国内的私营企业会要求高一点,因为一般只有大企业才会舍得成本培训人才,小公司招的是进去就能做事的。大公司主要看中的是综合素质(比如数学逻辑能力、语言能力、写作能力、反应能力等等主要还是根据你的工种决定)
,像我当年刚毕业的时候进台企,进去就先培训两个月 相当于上课,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即上岗 不合格即下岗,当然两个月照样有薪水。至于第三个时间问题大体上确实是这样,至于好不好找工作或是外企,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你,,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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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4
如果只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的话,正式工要提前30天写辞职信,不需要领导同意,

直接走人也只有赔偿一个月工资 应该是属实 其他不合理的 可以先到劳动局去问问

应该不要赔偿金的 因为企业的所有附加协议都是应该按照劳动法来确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4
工资到手拿钱走人
第3个回答  2013-06-21
建议柳工机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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