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水政!国土!是合并的吗?

林业!!水政!国土!是合并的吗?

学合理调整配置职能是机构改革成功的关键,基本方向应是:

1、原民政部的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职能,归并发展改革委员会 。

2、由原建设部、国家测绘局、林业局和水利部、交通部的建设工程管理部分,合并组成国土建设部。履行国土建设、整治规划和城市发展建设规划,各类建设工程的生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的制定与质量监管,生产建设活动的执法监督和安全管理,以及国土绿化、生态建设和林政管理等职能。

3、由原国土资源部矿政管理之外的部分、水利部的水政水资源部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海洋局、地震局、气象局,合并组成环境资源部。履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及规划的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与生态环境、地质环境的监测,建设工程和社会生产活动资源利用及环境影响的评价、许可和监督执法等职能。

4、由原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相关部分,组成矿业能源部。负责能源规划及石油、煤炭、天然气、核能、地热开发利用的管理,能源相关产业的综合发展和市场监管,以及能源工业与各类矿业生产的安全管理。

5、由原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邮政管理局和信息产业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传输方面,合并组成新的交通部。统筹交通通讯发展运行及信息化建设,全面负责公路、铁路、水运、航空整个运输业的管理,以及邮政与无线电、广播电视等各类信息传输业的管理监督。

6、水利部涉农部分并入农业部 。

7、由原商务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局、烟草专卖局、盐务管理局和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部分,组成新的商务部 。

8、由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力管理部分、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口人力资源管理部分,组成新的人事部。增加人口控制、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规划和相关管理政策的制定,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资格认定、就业促进、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监察,以及职业安全卫生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职能。

9、由原民政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国家宗教局及原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职能部分,组成新的民政部 。负责社团、企业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民族和社会事务、宗教事务管理,房产、物权和城市的管理,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以及扶贫优抚、救灾救助救济等。

1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医药管理局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体部分,并入卫生部。

11、原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体育总局、旅游局,组成新的文化部。

12、知识产权总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归属科技部管理。

13、原国家安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司法部的劳教管理局并入***部。

14、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并入国防部 。

15、司法部、监察部、审计署合并为律政部(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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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9
国土是总管的,林业和水政是在国土下的各个独立机构
第2个回答  2017-09-29
看地方。
国家的没有合并、省一级也没有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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