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是钱要不回来从法律层面上来解读主要是两个原因。
第1个原因,那么就是履行人他们不作为,不愿意偿还债务,所以赢的官司拿不到钱。
在实践当中确实有很多人他们是有这个偿还能力的,但是在输了官司以后,他们会提前将这些资金进行转移,所以到了后面就算赢取了官司也拿不到钱。用人们更容易理解的话来说,就是他有钱,但是他不还在躲避开了法律的漏洞以后也拿他没有办法。比如说一个人他欠对方100万元,对方要起诉他,让他偿还100万元的债务。他得知这个消息以后,立马将这100万元进行转移,比如说转给多个亲朋好友,所以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第2个原因其实就是旅行人他没有钱,账上根本就没有可以偿还的资金。
有的企业已经进入了破产的状态,已经资不抵债了,那么这种情况就会出现一个现象,就是这个机构或者这个组织没有财产,无法执行,自然就拿不到钱。又比如自然债务人,他家徒四壁,没有清偿能力也没有钱,只能够维持最低的生活保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同样也是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从以上两个原因就能够了解到当履行人他没有钱的情况下,钱是要不回来了,毕竟你想要拍卖他的房产,他没有房产,你想拍卖他的车子,他的车子也抵押出去了,你想冻结他的银行卡,他的银行卡里面连钱都没有冻结也没有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说赢的官司,最终还是拿不到钱,还要倒贴律师费诉讼费,确实也是非常划不来。
对于能不能够拿到钱能不能够让自己的权益得到兑现,主要的还是取决于被执行人他是否有这个履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