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去香港 要不要 签证

如题所述

港澳个人游计划推行时间表:

2003年7月28日:东莞、佛山、中山、江门

2003年8月20日:广州、深圳、珠海、惠州

2003年9月1日:上海、北京

2004年1月1日:汕头、潮州、梅州、肇庆、清远、云浮

2004年5月1日:汕尾、茂名、湛江、阳江、韶关、揭阳、河源 (至此全广东省开通)

2004年7月1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

2005年3月1日:天津、重庆(限15个区县)

2005年11月1日:成都、济南、大连、沈阳

2006年5月1日: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

2007年1月1日: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武汉

至2007年1月1日为止,内地共有 28 个城市巳纳入(港澳个人游计划)之内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手续:

领取申请表:
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

不满16周岁的居民在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

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要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

申请表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申请种类、申请事由等内容.

身份证须填写18位号码.

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
申请表内容填好后,申请人要将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资料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 申请人将一张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头像照片贴在申请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务大厅里有照相服务点.

交费:
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 每证20元

二次有效签注 每证40元

有效期1年以下(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100元

有效期1年至2年(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150元

有效期2年至3年(不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200元

有效期3年以上(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300元

各地略有不同,以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公布为准.

向工作人员提交资料:
申请人持交费发票、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服务台交验资料,并回答民警有关询问.

完成申请手续后,民警会给你《回执》单,上面有工作电话.

取证:
按规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如属初次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不是初次办理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在等证期,可以拨打《回执》单上的咨询电话询问办证的进展程度.

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下列事由条件可以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探亲: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的:

亲属为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的.

在已开办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以下简称“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

在未开办“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还包括:(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内地居民,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随同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

2.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解放军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部队人员的.

商务: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
在内地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企业是指: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其他单位是指:在国家主管部门登记成立,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外国(地区)驻华新闻机构;外国(地区)驻华使领馆、代表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处;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专用交通工具的.

团队旅游:
内地居民参加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个人旅游:
经批准开办“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短期居住: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香港、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可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的:

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者投靠亲属的.

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

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劳务、亲属随任的.

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内地居民因治病、奔丧、参加诉讼、应试、个人学术交流、参加展览会等,确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通行证的内地居民进入澳门后,需往来香港的.

办证单位: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宣布,自2006年4月10日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开始实施,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10项便民利民措施同步出台.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为适应内地与港澳地区人员往来发展的形势,制定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同时推出了10项便民利民措施:

增加1年1次、1年两次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和其他签注,方便申请人在1年内自由选择出行时间。

缩短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劳务进行异地核查回函时限,由现行20天改为10个工作日.

取消内地居民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重新申请需登报声明的规定,由申请人提交遗失声明即可.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条件中增加因奔丧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以及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可申请赴香港.

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证件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内地居民及其亲属,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向逗留签注受理或者审批部门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入出境通行证返回.

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内地居民及其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

内地居民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负责人强调,随著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手续的简化便利,一些内地居民借机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影响了港澳地区的社会稳定。对此,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与香港、澳门有关部门加强密切合作,严密防控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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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3-01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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