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恢复的时间: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缴纳罚款记分予以清除,未缴纳罚款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需要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不合格的,继续参加,拒不参加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到下一个记分周期驾驶证自动恢复到12分;
2、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记分周期始终以原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起始。
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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