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个人所得税缴纳方法如下:
1、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3、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大病医疗这6个方面的支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后会减少纳税人的税费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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