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24时起广州海珠区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如题所述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
新港中路432号大院1—3栋。
二、新港街道
江南新苑F3、F4、F5栋。
三、南洲街道
1.盈丰路西_大街,西_南大街一到十七巷,西_头洲围大街,西_吴家大街。
2.星晖园小区。
四、凤阳街道
1.星御翠园小区。
2.凤岗脚23号大院27—30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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