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无力偿还儿子有必要还吗

如题所述

父亲欠债无力偿还子女不是必须要偿还,具体如下:
1、子女放弃继承的父母,所有债务都不用管,但如果子女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会干预;
2、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应当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替父母还债。比如父母欠了十万,子女继承了三十万的遗产,那么承担十万元的债务后,剩余的二十万就归子女了;
3、父母所欠债务超出了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子女不用还。比如父母欠了三十万,子女继承了十万,那只需要还十万就行了,其他的不用还。
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方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同时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其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权便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方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的,达到履行期限的另一方享有不履行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即履行后的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成立后,当有证据表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应先履行的一方有权在对方不履行或提供担保之前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4、债权无效抗辩权。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返还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综上所述,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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