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相关内容,针对现行制度不合理的地方有哪些,你认为如何更改实施?

如题所述

不合理的地方
一是思想情感激励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简单。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只注重集体教育和批评帮助,而忽视了经常性、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对干部思想动态掌握得少,不善于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暖人心、聚人心的工作做得不够,导致在干部中缺乏一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绩效考核激励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内部考核制度不完善,没有真正落实到个人。如公务员考核的结果没有真正与公务员的任用、奖惩、交流、培训挂钩,奖金分配没有真正拉开档次,吃“大锅饭”的现象依然存在,体现不出按劳分配、“能者多劳多得”的原则。
三是职务晋升激励不合理。在干部提拔使用上,没有真正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一些部门在对公务员的使用上,轮岗、交流、待岗等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出现一些公务员该换岗的不换岗,一些不想干事的公务员该待岗学习的不待岗学习。这样,不仅工作能力差的公务员得不到锻炼提高,而且对有能力干事、想干成事的公务员影响很大,同时也不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四是纪律惩戒激励力度不够。对干部监督制度执行时松时紧,尤其是对公务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管理的力度相对较弱,监控缺乏有效的措施,组织掌握情况少,教育督促也不力,错失了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时机;对问题和矛盾的处理手段疲软,个别单位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迁就照顾,出现问题遮遮掩掩,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合稀泥的现象时有存在,导致纪律惩戒力度相对较弱。
更改并实施
本人认为应在竞争、考核奖惩、培训交流、待遇、福利等几个方面认真落实,做好工作。
(一)实行竞争上岗制度,能者上庸者下
因此,必须坚决实行竞争上岗和轮岗制度,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使一大批优秀人才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中能够脱颖而出。对于工作能力一般,工作业绩不显著的人员,必须通过竞争使其让位。由于历史的原因,一大批过渡而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其知识面和工作能力以开拓精神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每天上班一张报纸一杯茶,乐得清闲,而单位领导又认为也只有这些老同志经验丰富,只有这些人才能胜任这些领导的岗位,而对一些长年默默地在基层工作的年轻干部即使是有知识、有才华、有工作干劲,但领导总是放心不下让这些年青人担任中层领导的职务,而导致一些股、所长职位长期被一些稳重有余,冲劲不足的老同志占用,令到一些有上进心,有能力的年轻干部产生怀才不遇的悲观想法,这样就会极大地打击年青有为的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会严重地影响到整个工商系统工作更快更好发展的进程。事实证明,大胆创新用人机制,就能使各项工作快速发展并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因此,建议在“优秀”与“称职”之间再增加一个过渡档次,可定为“优良”或“良好”比较合理。建议年终考核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应采用比较民主,可以自由表达意志的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得到比较公正的结果。领导干部的评选应与普通公务员分别进行,防止领导人员挤占优秀名额。现实生活中,凡是主要领导干部一般都有着太多的荣誉称号和各种各样的奖励。还要反对轮流坐庄的做法,使考核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对于那些不干事、不尽职、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考核不合格者必须坚决予以辞退。
(三)加大对公务员交流、轮换的力度
一是组织人事部门要协调一致。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切实负责地制定好公务员交流方案,并且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二是在实施公务员交流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工作方法。从有利工作和保护公务员的积极性出发,切忌把正常的公务员交流工作变成对公务员的惩罚,交流对象决不能仅限于一般或表现不好的公务员。二是打破地域部门的界限,实现跨地区的横向交流、县(市)与乡镇之间的双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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