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对于物料及成品仓储区的人流及物流走向有明确要求吗?

如题所述

下面是GMP第四章的第三节《仓储区》 里面没有明确规定人流和物流的走向,但是GMP仅仅只是个大纲性的文件,具体到企业中的管理规程可能会设置人流、物流通道。总之,以不影响物流、产品的质量为原则,至于要怎么做就看企业了。PS: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第五十九条 仓储区应有足够的空间,以有序地存放各类物料和产品: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以及待验、合格、不合格、退回或召回的药品等。
第六十条 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应特别注意清洁和干燥,应有通风和照明设施。仓储区应能满足物料或产品贮存条件(如温、湿度、光照)的需要,温度应保持在控制限度之内,应定期检查和监控温、湿度。
第六十一条 收发区应能保护物料和产品免受外界气候的影响。接收区的设计和装备配置应确保进货的外包装在进入仓储区前可进行必要的清洁。
第六十二条 如采用单独的隔离区域贮存待验物料,待验区应有醒目的标识,且只限于经批准的人员出入。
不合格、退回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单独隔离存放。
第六十三条 高活性物料或产品应存放在安全的区域内。
第六十四条 印刷包装材料是确保药品标识正确的关键,应特别注意安全贮存,应限制未经批准人员进入存放印刷包装材料的区域。
第六十五条 通常应有单独的原辅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在仓储区取样,则应有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的措施。追问

您好本人从事药品储运质量管理工作冒昧的问下您是是相关从业人员吗?是否可以添加个联系方式以便日后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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