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老人津贴

如题所述

所谓的老人津贴,其实叫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 高龄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刚开始是针对80周岁的高龄老人,现在个别省份以把享受津贴的老年人年龄降到60周岁。各地区在享受高龄津(补)贴的年龄段和补助标准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在同一个省(市、区)内享受范围和享受标准也不一样。

据了解,在全国省份中,宁夏自2009年在全省普及高龄老人津贴制,作为西部并不发达的省份之一,成为推动老人津贴制度的“吃螃蟹”的首推者,

2009年5月7日,宁夏决定在全区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区。凡具有本区户口、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即192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政府给予的高龄津贴。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300元、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30%、80—89岁老年人按当地低保标准享受高龄津贴。津贴发放标准随着老年人年龄段按年份调整,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适时进行调整。

北京市自2008年开始,决定为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津贴,90—99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津贴,高龄老人的津贴待遇水平随本市经济财政水平进行调整。而对80—89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补贴。

上海市规定,农村常住户籍2007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的老年农民(不包括已享受城保、镇保和征地养老待遇人员),其中60-65岁,每人80元/月;65岁以上每人100元/月。居住满30年且本市城镇户籍满15年,未享受基本养老、医疗以及征地养老待遇的老年居民,其中,65-70岁每人400元/月;70岁以上每人500元/月。独居或纯老家庭本人每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本市户籍城镇80岁以上老人,其中,轻度失能老人每人150元/月;中度失能老人每人200元/月;重度失能老人每人250元/月。100岁以上老人每人300元/月。

天津80岁以上老人超过24.2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达14.9%。据介绍,天津市早在2011年就开始为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津贴的额度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上调。天津规定,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保障养老待遇,年满60周岁且具有本市20年以上户籍的人员,可享受老年人补助待遇,60——69岁,每人每月60元,70——79岁,每人每月70元,80岁以上,每人每月80元。

2011年初,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动各地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截止11月底,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为当地100岁以上老人发放50-500元不等的长寿补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9个地市和茂名市均已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80-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2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2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其中,广州、东莞把津贴发放范围扩至当地70岁以上高龄老人。

陕西省2011年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津贴标准为,80——8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超过100岁,发放200元。2012年2月,全省享受高龄老人补贴的老人年龄将由原来的80岁以上下延到70岁以上,同时将相应提高各年龄段的补贴标准。

2011年,新疆公布了80岁以上老人享受生活津贴标准。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99岁,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8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有条件的地方,将老人享受津贴年龄降低为70岁。克拉玛依市大幅提高不同年龄段补贴标准,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吉林省目前已有7.4余万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享受到生活津贴。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标准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80—89周岁城乡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全省各地80—89周岁老年人的津贴全部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采取银行卡发放形式,按月或按季发放;90—99周岁老年人的生活津贴基本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百岁老人生活津贴均由老龄部门发放。

黑龙江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范围为具有省户籍且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009年起,云南省、州(市)、县三级共筹集资金为高龄老人发放津贴。其中,2011年共有66万余名80岁至99岁的高龄老人享受了每月人均30元的保健补助,1160名百岁老人享受到每月200元—500元的长寿补贴。云南还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津贴发放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西藏等虽实行了全省统一发文和80岁以上发放高龄津贴,但是没有按月发,他们的做法是一年给80岁以上老人发放。弊端是“等钱发到手,老人可能不在人世了。”

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都没有实施全省统一发文,发放金额标准在省内没有统一(有的县是80元,有的则是100元)。有的省省会城市甚至只给80岁及以上老人每月10元。

除了省内发放标准不统一,一个省内各地发放津贴的年龄也不尽相同,有的市给90岁以上老人发高龄津贴,有的市给80岁以上老人发放。如广东惠州对95岁至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100元;山东济南给9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60元至100元。

河南省由于人数基数大等相关原因,从2001年起,全省统一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敬老补助金,个别地方执行不低于200元的敬老补助金。省民政厅已提出“关于在全省建立80岁以上老人津贴制度的意见”,目前相关文件已报省政府批复。

山东省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制度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发放高龄津贴的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老年人。1997年规定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长寿补贴金50元,2002年提高到不低于100元,2006年起省政府每人每月增发100元。目前,全省百岁老人每月最少200元,高的达到500元。

山西省各市区县目前针对老年人的津贴标准不一,部分区县向80岁以上老年人定期发放津贴。太原市2010年为90岁至99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保健津贴,共有3270名老人领到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

四川省从2007年起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对80岁及以上老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考虑到各地的经济状况差别很大,并没有在全省统一执行。四川省80岁以上老人统一按月发放的高龄津贴制度正在筹划之中,相关建议已经向省政府上报。全省普遍落实了百岁以上老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金。

湖北省也在部分市实施地高龄补贴,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1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500元,目前全省并无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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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3
老年津贴,是指针对年龄偏大的老人,实行一种补助的津贴,改善老人的生活环境,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老年津贴制度,有的地方实行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也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标准,企业退休职工,对于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实行特殊的倾斜,也是实行老年津贴的一种方式

可在村居委申请
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由其子女持有效证件代为办理
高龄津贴的发放采用打卡发放方式 各区将为每位符合享受条件的老人办理银行卡
希望能帮到你哦,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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