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户口有什么新政策

如题所述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5年)》。规划提出,推进京津冀人口协同发展,营造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的人口环境。 实施积分落户和居住证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吸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向雄安新区转移,促进高层次人才向雄安新区聚集。 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纳入雄安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先推荐适宜工作岗位 ,为其随迁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但具体落户细则暂未出台,后续会跟踪更新

  目前雄安落户政策为

   设定依据 :冀公户【2010】35号

   申请条件

   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具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落户。

   二、 省内人员在设区城市市区就业、经营、投资并有稳定住所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落户:

  (1)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2)农民工中县(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

  (4)有合法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的;

  (5)在同一城市连续工作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的。

   三、 省内人员在县(市)城区、小城镇就业、经营、投资并有稳定住所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落户:

  (1)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的;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的。

   四、 引进省外人才到我省城镇落户。在我省城镇就业、经营、投资并有稳定住所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1)被我省城镇企事业单位聘用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

  (2)农民工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

  (4)在当地投资、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具体数额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 高校毕业生入学时未迁户口、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可落户

   六、 军人转业后家属随迁的,可落户

   七、 在城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70周岁以上或因疾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居民,如果身边无子女,可凭赠与合同公证书、遗嘱继承公证书或遗赠抚养协议公证书及相关材料,申请受赠人或遗嘱继承人及其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 :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贷款购房的提供贷款合同、票据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等等。

   办理地点: 户籍地所在派出所

   办理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

   联系电话 : 辖区派出所对外公布的电话城关派出所5810207 ;城东派出所6389110 ;城南派出所5793600昝岗派出所5717110 ;大营派出所5728718 ;朱各庄派出所6385081 ;龙湾派出所5761110 ;张岗派出所5780711 ;米家务派出所573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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