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类:
1、按月缴费:;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
2、按年缴费: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
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
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补贴方式有:
(1)按比例补贴:
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2)按月补贴:每人每月30至50元
(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
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
享受待遇:
纳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可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办法实施前未参保的被征地农民,男现已年满60周岁,女现已年满55周岁的,由政府从本办法实行起发放基础
养老保险金。
被征地农民达到上述领取年龄时,由本人凭
身份证和《*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到县劳动保障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手续。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1、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包括0.3亩在内;
2、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
3、失海渔民以及整建制农转非的
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内。
4、在认定被征地户中,因婚嫁原因户口迁入或者未迁出、现役军人在退出现役后回原籍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