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5.0.3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住宅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和通风的要求;
2 、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扩展资料:
城市用地分类应重视景观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用地作分类处理时,挡土墙、护坡的尺度和线型应与环境协调;有条件时宜少采用挡土墙;
2 、城市公共活动区宜将挡土墙、护坡、踏步和梯道等室外设施与建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规划;
3、 地形复杂的山区城市,挡土墙、护坡、梯道等室外设施较多,其形式和尺度宜有韵律感;
4 、公共活动区内挡土墙高于1.5m、生活生产区内挡土墙高于2m时,宜作艺术处理或以绿化遮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