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6-28
产权调换房与拆迁安置房是两个完全不相同的概念,产权调换房是拆迁补偿两种供选择方式之一,是拆迁补偿范畴的概念,不是拆迁安置范畴的概念,拆迁安置房不是产权调换房。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于2001年通过的版本)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上,被拆迁人应该得到的好处主要有①拆迁补偿,②拆迁安置,③搬迁补助费,④搬家费,⑤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加倍;提供过渡周转房的没有此项,但是如果逾期,逾期期间有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部分可以有⒈拆迁补偿费、⒉产权调换房、两种形式供被拆迁人选择,两者只能择其一,选择拆迁补偿费就不能还要产权调换房,同样,选择产权调换房就不能还要拆迁补偿费,选择权属于被拆迁人,但是不论哪种选择,都会有拆迁安置,拆迁安置房与是否选择产权调换房无关,拆迁安置房也不能称作补偿安置房,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是不相同的两部分,二者不存在交集;周转房是等待安置房期间用于过渡的,安置房入住通知后要从周转房中腾迁出来,周转房既不等同于产权调换房,更不等于拆迁安置房;搬迁补助费和搬家费概念不同,搬家费是按搬家一次多少钱(一般几百元),搬迁补助费按:居住面积 X 元/平方米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