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续交后,多久才能用

如题所述

医保卡断交三个月,续交后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医保断缴有以下几种情况: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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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4
医保断交根据缴纳方和所在城市的不同,断交后重新使用医保的时间也会略有不同。具体应当以所在地区的医保政策为准。但一般来说,医保断交后续缴费,单位缴纳的可以在一个月后重新使用,而个人缴纳的则需要等待三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当灵活就业人员断缴医保后,若在三个月内续缴上,那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要提高10%;而若是超过了三个月才进行续缴,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就要提高15%了。除此以外,若在断缴期间有产生医疗费用的话,那这些医疗费用通常也只能由参保人员自己全部承担,无法在续缴上医保后去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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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交后重新缴纳要多久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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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10-18
在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第二个月(即次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此外,如果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则会被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情况想要享受医保待遇,则需要在办理续保手续后附加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
要如何让医保卡恢复报销功能呢?
想要医保卡恢复报销功能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按时持续的缴纳社保,如果断交了时间尽量控制在三个月以内。
社保中断多久医保卡才能恢复正常报销功能?
一般情况下,社保从中断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即次月)起就会被暂停医保待遇,所以在有看病计划的情况下,尽量不要断交社保。为了保险起见大家尽量不要让社保断交,因为是否生病是我们无法提前预知的。
社保断交再续交再到恢复正常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正常情况下,在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第二个月(即次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此外,如果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则会被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情况想要享受医保待遇,则需要在办理续保手续后附加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
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不同,目前只有享受和不可享受两种区别。如果你的社保断交在3个月内,那么这个月重新参保了,下个月就可以享受参保的权利了。但是超出3个月就需要等等更长的时间。
关于医保断交的相关规定: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2、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1

医保断交后续交有如下规定: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2、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拓展资料:

医保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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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05-10
续交了社保的次月1日解冻,能继续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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