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老板不同意,意思就是不想退押金,我应该怎么办?怎么给他说?

我是一名幼师,在这个幼儿园干了将近半年了,但是由于下半年要回去上大专,所以就和园长辞职,大概是一两个月前就给园长说了,但是园长不同意,而且态度特别差,说没有干够一年不让走(ps:没有签合同),意思就是想走可以,但是不退押金,态度特别差,我想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怎么给他说,才可以把我的押金要过来

1、劳动者辞职无需单位同意或批准,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
2、单位应退还押金,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罚款。而且你可主张押金的利息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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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3
这个不同意的话
那么你去找劳动局
应该是可以给你解决的
不用担心追问

好的谢谢了,除了这个办法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吗?就是想先给他通过说能要过来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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