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送审需要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和设计说明书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安装说明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3)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现场检查(验)报告;

(4)施工现场质。

此外,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还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由于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正在送审,因此,根据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竣工工程还必须“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即应具有GBJ300-88附录三所列统表中各项目的内容。

(2)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所规定应提供的验收资料。

扩展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 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 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 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 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验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8

工程验收资料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3.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6. 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等等。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1. 工程概况表2. 工程竣工总结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包括一、建筑与结构工程;二、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文件;三、 建筑电气工程文件。四、 智能建筑工程文件;五、 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六、 电梯工程文件。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报验和工程报验等监理文件材料第五部分:竣工图;一、建筑竣工图;二、结构竣工图;三、给排水竣工图;四、 采暖竣工图;五、电气竣工图;六、通风与空调竣工图。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送审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送审(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颁发的证件:审查合格的,由市质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改通知书》签具审查合格意见;审查不合格的,签署《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改通知书》。
证件有效期: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日常管理
4.设定依据 一、建筑工程
(一)《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第3.0.1条3款:
3.0.1 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第5.0.4条2款: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二、市政工程
(一)《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第3.0.1条3款:
3.0.1 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第18.0.8条2款:
18.0.8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第23.0.8条2款:
23.0.8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四)《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第3.2.6条2款:
3.2.6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五)《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第3.2.5条2款:
3.2.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必要时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后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5.审批条件 一、完成了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二、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6.申请资料 一、建筑工程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一至七册(即第一册《工程前期法定建设程序资料》、第二册《试(检)验报告及施工管理记录资料》、第三册《建筑土建工程施工过程资料》、第四册《建筑土建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第五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记录资料》、第六册《设备安装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第七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送审表
注:市属重点工程(即市站一级监督工程)不需提交;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现场实测记录表(房地产住宅工程提供);
□4、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5、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审查表》。
注:本表由资料审查监督员填写,工程复查送审时提供;

说明:(1)未报水电监督的工程,不需提交第五、六册;
(2)复查时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改通知书》、《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书》及涉及问题的相关工程资料;
(3)2至4项资料相关表格请在东莞建设监督网(www.dgjsjd.net)下载。

二、建筑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单独报监督、报建的工程适用)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一、二、五、六、七册(即第一册《工程前期法定建设程序资料》、第二册《试(检)验报告及施工管理记录资料》、第五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记录资料》、第六册《设备安装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第七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送审表
注:市属重点工程(即市站一级监督工程)不需提供;
□3、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审查表》
注:本表由资料审查监督员填写,工程复查送审时提供。

说明:(1)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技术资料第一册不需提交序号1至6项资料,第二册只需提交建筑设备材料试(检)验报告及施工管理记录,第七册只需提交建筑安装工程验收及备案相关资料。
(2)复查时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改通知书》、《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书》及涉及问题的相关工程资料;

三、市政工程
□1、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06版)一至五、七册(或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一至六册);
□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送审表(市政)
注:市属重点工程(即市站一级监督工程)不需提供;
□3、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审查表》
注:本表由资料审查监督员填写,工程复查送审时提供。

说明:(1)复查时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改通知书》、《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书》及能说明问题的相关工程资料;
(2)第2项资料相关表格请在东莞建设监督网(www.dgjsjd.net)下载。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受理机构:市住建局;地点: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市住建局大楼。
受理机构: 市住建局一楼大厅5号办事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9.审批程序 1、市住建局办事大厅5号窗口收验材料。
对资料不齐全项目,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2、对资料齐全的,自收到之日7个工作日内(详见审批时限)由市质监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质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改通知书》签具审查合格意见。审查不合格的,签署《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书》,连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改通知书》及申请资料一并退回。
3、施工单位整改完善后按上述程序重新送审。
10.审批时限 对只有一个单位工程的项目,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重新送审的,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每增加1个单位工程,审查时间相应延长1天。
11.审批收费 无
12.年审或年检
13.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受理咨询机构:市质量监督站 电话:22401041
受理投诉机构:市住建局办公室 电话:22207318。
14.备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