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政府有关机构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进行监督和管理。
使其工程建设行为能够符合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并通过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工程服务,使工程项目能够在预定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得以实现。
建设监理是一个完整体系,不仅是指它有自己的组织、自己的工作依据、自己的专业队伍以及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政府监理机构,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监理公司是它的组织;建设监理法规是它的监理基本依据。
建设监理的范围:
建设监理覆盖我国所有的工程项目。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接受政府监理。无论是内资项目还是外资项目,或是一般工业与民用项目,一旦这个项目成立,政府有关部门即按照职责分工,从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方面,对它进行强制性监理。
所有建设工程均允许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政府有规定的秘密工程除外)。根据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步骤,我国现阶段应委托社会监理的工程项目是:国家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型技改工程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