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证上的家庭成员是共有人吗

如题所述

农村房产证上的家庭成员是共有人。
房产证上的家庭成员算是产权共有人,也就是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房产证过户手续为:
1、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需要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法定继承人证明;
2、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
3、继承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领取房产证。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综上所述:房产证上的家庭成员算是产权共有人,也就是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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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07
是的,农村房产证上的家庭成员是共有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宅基地规定,宅基地是以户(户)为对象的,证件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也就代表了一个家庭。而土地证也是如此,农村按照每户几个人来分配的土地,所以家庭成员对于分配的土地其实是平均共享的。因此,想在土地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其实是可以的。不过添加的意义并不是很大,如果涉及到拆迁,也是以土地面积和户来做衡量,房屋拆迁等也并非给予个人补偿而是给户的。等到老人百年后,宅基地房屋照样可以继承,土地在下一次分配之前也是由家庭成员继续拥有的。就算农村土地证没有写上全部家庭成员的名字,农村土地所有权也代表是整个家庭,并非个人独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果您在处理这种问题时有任何困惑,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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